長期居住/工作在廣東、廣西、海南的在職人員
不受理戶口是福建/山東/黑龍江/吉林/遼寧的申請人,如寄資料,直接退回。
多次適用于符合條件的在職人員申請,其他直系親屬可以作為副申請人一同申請,但必須證明到關系且首次建議與主申請人一同往返日本。
無業/學生/退休/家庭主婦均不能單獨申請或作為主申請人,非在職人員單獨下單無效,資料直接退回
資料必須是彩色掃描件或復印件。
電子掃描件: 1、護照首頁清晰掃描件 2、身份證正反面清晰掃描件 需郵寄: 1、日本申請表-廣州 2、日本經濟聯系人表 3、新舊護照原件 4、護照首頁(電子) 5、申請人有效身份證正反面 6、戶口本正本清晰復印件 7、婚姻狀況證明復印件 8、居住證-廣州領區 9、申請人本人照片 10、在職證明-廣州日本 11、營業執照或組織機構副本或正本復印件蓋公章 12、經濟材料二選一:A:三年納稅證明,月納稅8800以上,年納稅總額10晚以上,提供前三年全年1月份到12月份個人所稅完稅單;B:1年工資流水單,流水要有備注工資二字,月收入42000以上。